古兰经和圣训所提出的、对存在的理解和其它生物与非生物的关系中最重要原则之一,或许是作为第一原则的“权利”现象。在这一框架内,安拉对其所有的造化都有权利,与此同时,所有造化也对彼此有一些相互的权利。使者(主赐福安之)说:“的确,安拉已经给了每一个权利拥有者所应得的…”[1]并提请注意这个问题。这些权利是态度和关系中的一个确定因素,不可跨越且不可违反的界限正是这些权利。每个人应做的是尊重它们并做到该做的事。从这个意义上说,为了在与造化关系中不造成压迫与不公,一个人知道自己的限度不是一种善良,而是一种必需。

使者(主赐福安之)是对以人类为首的众世界的怜悯,他的最大使命之一,是传达神圣真理,并打造一套基于真理和正义的生命体系。在此背景下,在古兰经的引导下,他重建并复活了在愚昧生活方式中完全丧失的真实权利,安拉制定了有关人类和公共权利等的规则,还制定了有关动物权利的一些宗教、道德和法律的规则。

培养与构建看待动物的角度

如同做每件事一样,使者(主赐福安之)就动物权利更正的第一件事是:确定看待动物的视角及确定它们的地位。首先,如同人类一样,动物也是被安拉因各种原因创造出来的,在造化这一点上是平等的。它们不是无主的。尽管有些动物产肉、奶、毛、农产品、载货、狩猎…哪怕其它动物在生态环境中为人类承担着责任,人对它们的使用并不是无限制、无规则的。正如引言中所指出的,动物也有受尊重、受保护的权利,以及一些需要实现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犯这些权利。

其次,古兰经也明确指出,它们也是一个个社群:“大地上的动物和用两翼飞翔的鸟类都是和你们类似的社群。”(6:38)看待动物及对待它们时,这点永远不能被忽视;必须避免种族灭绝。使者(主赐福安之)在做决定时经常提到这一点,并提醒:杀死一部分动物的许可不是绝对的,只有当它们达到有害程度时才适用。他提到,在无必要时随意杀死动物是大罪。[2]

再次,动物也有灵性的一面,它们用自己的语言赞颂着安拉,哪怕人们意识不到:“难道你看不到吗,诸天和大地上,日月星辰、山岳树木,动物与许多人,都向安拉叩头…”(22:18)“诸天和大地上,动物和天使们都向安拉叩头,它们不会自大。”(16:49)在看待它们并做与它们有关的决定时,也一定要考虑到问题的这一方面。

不触碰它们的生命

使者(主赐福安之)宣布,不应触碰动物们的生命,除非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以免受动物们的危害;他禁止没必要地任意杀死动物:“谁不义地杀死一只鸟或更小的一只动物,安拉一定会找他算账!”[3]他认为,为了娱乐和享受而狩猎是不对的,他说:“追捕猎物的人是大意的!”[4]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不义地扼杀一只麻雀的人也会被追究责任,这只麻雀会抱怨这个人:“主啊!这人白白杀了我。他既没有因杀我受益,也没有在大地上将我放生。”[5]

使者为了使穆民产生意识,经常提及这个问题。他表示,一名妇女关禁了一只猫,阻碍它吃喝,扼杀了它的性命,她会受到神的惩罚。他严禁杀害蚂蚁、蜜蜂、乌龟之类的无害动物。一位先知因一只蚂蚁咬了他,生气地烧了它的窝,安拉警告他道:“在烧‘一只’蚂蚁时,你烧了一个感赞的社群。”[6]事实上,在一次旅行中看到一个蚁窝着火时,他立即命令把火熄灭。[7]

使者(主赐福安之)并没有下令杀死食肉动物,除非它们对人们的生命构成危险。他允许扑杀活在定居点周围和内且由于染病而危害人们的动物。实际上有一次,他允许扑杀麦地那的疯狗,等危险过去时他禁止杀狗。[8]他说:“如果狗不是一个社群的话,我会命令杀狗…”[9];他提醒,狗是一个社群,并声明,杀狗令限于携带致命疾病或攻击定居点的有害种类。[10]他说,将它们当作警犬、农用犬、猎犬或牧羊犬喂养没有任何害处。[11]

使者(主赐福安之)不仅限于口头支持此事,还用他给出的消息和实际行动支持。他说,某人给狗喂水救了它的命,他因此行为获得了神的怜悯而达到了天堂。[12]麦加人背叛了侯达比亚合约并杀害了23名胡扎阿人,先知(主赐福安之)率领一支万人军队动身找他们算账,在路上他看到一只狗趴在自己的孩子们身上喂奶。他把朱艾勒·本·苏拉卡(愿主喜悦他)叫到身边,安排他看守喂奶的狗。他警告军队不要吓唬母狗及其幼崽。[13]

允许杀害的一种动物是毒蛇。圣门弟子起身要杀死一只出现在米纳的蛇,那只蛇跑了,钻进一个洞里。使者(主赐福安之)看到这一场景后说:“它逃过了你们的毒害,你们也逃过了它的毒害。”[14]他以此提醒他们,杀蛇令和杀狗令一样,不是绝对的,是取决于危险性和攻击状态等条件的。


[1] 《提尔密济圣训集》,遗嘱篇,5.

[2] 参看哈基姆,《两健全圣训集补遗》,2:198(2743);拜哈基,《圣训大集》,7:394(14395)。

[3] 《奈萨仪圣训集》,献牲篇,42;狩猎和宰牲篇,34;艾哈迈德•本•罕白里,《穆斯奈德圣训集》,2:197.

[4] 《奈萨仪圣训集》,狩猎和宰牲篇,24.

[5] 《奈萨仪圣训集》,献牲篇,42.

[6] 《布哈里健全圣训实录》,吉哈德篇,152;造化之始篇,16.

[7] 海赛密,《增补集》,4:44.

[8] 参看《穆斯林健全圣训实录》,合伙种植篇,47,( 1572).

[9] 《艾布•达乌德圣训集》,狩猎篇,1.

[10] 参看《布哈里健全圣训实录》,造化之始篇,16.

[11] 参看,《布哈里健全圣训实录》,宰牲与狩猎篇,6;《穆斯林健全圣训实录》,合伙种植篇,50,(1574);《艾布达乌德圣训集》,狩猎篇,1;《提尔密济圣训集》,律例篇,4.

[12] 参看《布哈里健全圣训实录》,小净篇,33;造化之始篇,16.

[13] 参看瓦基迪(al-Waqidi,747-823)的《(先知)武功记》(Kitab al-Tarikh wa al-Maghazi),2:244.

[14] 《布哈里健全圣训实录》,经注篇,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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