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字面上的意义代表着“和平、服从及拯救”,由此可知伊斯兰的到来的确是为了建立和平。而这份和平首先必须奠基于我们的内心,如此才能与真主和万物和平共处,也才能将这份和平扩展至整个世界和宇宙。和平与秩序是伊斯兰的基础,而伊斯兰正是在个人与集体的和平氛围中被努力传递周知。故伊斯兰在可能地抑制人们诉诸暴力,且绝不允许丧失公正,同时亦弃绝杀人嗜血之事:

除因复仇或平乱外,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众人。(《古兰经》5:32)

伊斯兰将不公与堕落连根拔除,将天地万物统合在和平与和谐的气氛中。除此伊斯兰亦以智慧与公平之劝示呼吁人们,而非借助暴力。除非,当根植于不公、压迫、自私、剥削与强权的腐化秩序,试图打压伊斯兰的和平宣道方式的非常时刻,才借助武力反制。因此,在以下个案中,以武力反制是获得允许的:‰

当不信道者、多神信仰者或那些主动挑衅者和腐败之人抗拒伊斯兰的传道,并阻挠其他人来聆听真主的讯息时。伊斯兰是一个寻求拯救人类使其获得两世幸福的天启宗教,它应有向人们传达的权利。否则,其反对者理论上只能有如下三种选择:接受伊斯兰、准许其以和平方式传递、或承认其法则。假设他们拒绝这三种选项,反制即获许可。

然而至关紧要的一点是,为了使用反制力,必须成为伊斯兰国家才行。反制是在先知迁移至麦地那且在那里建立独立国家之后才获得允许的,因为当时的穆斯林们已受到太多的冤枉和委屈。以下经文即为在某种条件下授予战争的许可令,并解释了伊斯兰观念中的正义之战:

被进攻者,已获得反抗的许可,因为他们是受压迫的。真主对于援助他们,确是全能的。他们被无理地逐出故乡,只因他们常说:“我们的主是真主。”要不是真主以世人互相抵抗,那么许多修道院、礼拜堂、犹太会堂,清真寺——其中常有人记念真主之名的建筑物——必定被人破坏了。凡扶助真主的大道者,真主必定扶助他;真主确是至强的,确是万能的。如果我使那些人在地面上得势,他们将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劝善戒恶。万事的结局只归真主。(《古兰经》22:39-41)

以上经文再清楚不过地阐示了伊斯兰只是为了保卫自身安全与建立信仰自由才诉诸武力,我们亦可从历史上证明此点。在伊斯兰的统治下,基督徒、犹太教徒、袄教徒、印度教徒及其它宗教的拥护者都享有维持原有宗教的自由。连西方的许多历史学家与作家也都同意基督徒与犹太教徒是在穆斯林统治下经历了其史上空前繁荣的幸福时期。

作为真主启示的正教,伊斯兰从未赞同不公义。就如同《古兰经》所宣示:“我确已在教诲之后又在《宰卜尔》中写道:大地必为我的善仆(正直仆人)所继承。”(21:105)真主的正直仆人必须在大地上顺从他的规则,而这个规则依附于绝对的正义与对独一真主的敬拜。他们也被迫在艰难困苦中不断奋斗,直到消除所有的压迫、暴君以及对谬误多神的崇拜与服从。也因此穆斯林必须不时与自身软弱和外来压迫对抗:

你们怎么不为(保护)主道和(解放)老弱妇孺而抗战呢?他们常说:“我们的主啊!求你从这个虐民所居的城市里把我们救出去。求你从你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保护者,求你从你那里为我们委任一个援助者。”(《古兰经》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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