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主的决断、前定与造化间的关系包括两方面。首先,作为一种决定性和强迫性的因素,除去我们自由意志所运作的那一部分,前定操控一切。一切事物皆依照真主的度量与决心、判定与指导而发生。真主是宇宙的绝对统治者,他依其所欲行使一切权力。无人可以要他解释他的作为。作为绝对的公正(Just)与智慧、绝对的仁慈与怜悯,他所行使的都是美好的,绝不会冤枉他所创造的万物。

我们无法介入宇宙的运转。太阳永远给我们光和热;地球依其轴心自转,并绕着太阳公转;日月和四季周而复始;而我们对自然界中的一切毫无控制能力。真主的行为包含了无限的智慧,这些全对人类有益。因此我们必须研究和思索他的行为,以发现其中的奥秘:

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在有理智的人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他们站着,坐着,躺着念记真主,并思考天地的创造,(他们说:)“我们的主啊!祢没有徒然地创造这个世界。我们赞颂祢超绝万物,求祢保护我们,免受火狱的刑罚。”(古兰经3:190-191)

我们应该深思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一切。真主的造化物犯罪,绝非他所意欲的,因为“凡你所遭的祸患,都是你自讨的”(古兰经4:79)。换句话说,我们所犯的罪是我们遭遇不幸的根源。真主允许灾难降临给我们,以便饶恕我们的罪,或提升我们至较高的品级。但这并不表示真主有时会因只有他知道的原因,而通融我们的罪恶且不给予惩罚。

另一个关系则是与人类自由意志相关的命令或禁制。尽管前定绝对支配着我们自由意志所无法企及的领域(如对一切事物以及动物和非动物体的的创造和支配、天体的运行、以及所有自然现象的发生),它依然将我们的自由意志纳入考虑。真主创造一切事物,包括我们的行为,他赐予我们自由意志的殊荣,为我们备妥永恒的住所。尽管他希望我们能永远向善,且不断地召唤我们向善,但对于那令他不悦的错误选择和恶行,他也会同样给予一个永久、实质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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